海外資金專法16日申請截止,財政部初步統計,申請案共1601件、金額達新台幣3548億元,其中2704億元已實際匯回,賦稅署表示,表現符合預期,正面看待將續對產業投資、經濟發展帶來成長動能。
「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」(海外資金專法)2019年8月15日上路,為期2年;實施後第1年匯回資金,以8%課徵,實施第2年匯回,稅率10%,用於實質投資,稅率可減半為4%及5%;原訂今年8月14日落日,但因逢週六順延至昨天(16日)截止申請。
財政部今天初步統計,專法實施2年間申請案共1601件,申請匯回資金合計3548億元;最後3個收件日更一次湧入73件、233億元的申請量能,在台商搶搭專法末班車熱潮下,規模進一步衝破3500億元大關;已申請案件中,有1302件、2704億元目前已實際匯回台灣。
對專法績效,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表示,整體申請量3548億元,已超過當初的低推估目標2666億元,符合預期且表現還更佳,正面看待可持續為台灣經濟、產業投資及金融市場帶來成長動能。
根據經濟部統計,截至14日,藉由資金專法匯回案件,有405件、近960億元申請進行實質投資,估實質投資件數、金額後續可望再攀升。
新聞來源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13/5680900?from=ednappshar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