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承規劃
遺產稅,也適用「現金為王」的概念?
1. 因為他在繼承房產的時候,繳不出遺產稅,所以先拿自住的房子跟銀行貸款繳稅,結果現在生活費、房貸、房屋管理費等,每個月加起來支出近20萬,超過了他的每月收入。
2. 最近房市不好,賣房成交的時間拉長,又不想低價賣掉換現金,只能暫時透資渡日。
由以上例子可得知:現金流才是收入,否則只是暫時性的資產增值。
<案件反思與解決方案>
華人因「有土斯有財」的觀念,許多高資產客戶的身價主要是累積在不動產上,手頭現金有限。加上現在很多二代寧可去大公司上班,也不願回家接班,當父母突然過世時,子女手上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可繳納遺產稅,變成稅務規劃的主因。
遺產稅需完稅後方得過戶,這就是為什麼本案中,當事人必須先去銀行貸款來繳稅的理由,否則是無法辦理遺產繼承過戶的。這位當事人還算幸運,本身有一間自住宅可以做抵押貸款。本所就曾遇過二代資產不夠、現金不夠,沒有銀行願意借款讓子女繳稅的窘境。
1. 幫子女累積繳納遺產稅的現金,就是俗稱的「預留稅源」。
2. 想要預留稅源,就簡單的方式就是:(1)分年贈與 (2)保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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