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承規劃

能否以「遺產中的存款」來繳納遺產稅?

最近在處理一件遺贈規劃案件,當事人的土地多位於雙北地區,由於持有期間很長,加上未來都更可能造成價值大幅提升,所以兒女們跑來請教我是否趁都更前作移轉?

由於提前移轉需繳納土增稅,我初步估算會高達上千萬,兒女們一聽頓時頭痛了起來,打算改以繼承的方式來處理,但這樣做就變成遺產總額仍高,還是會面臨鉅額的遺產稅。

代理人大兒子表示:沒關係,老父親的遺產存款也不少,應該夠支付遺產稅吧!!

這邊我想分享大家兩個知識點:
  1. 一般說來,遺產稅未繳清前,是不能分割遺產、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的。也就是說,沒完納遺產稅前,你根本沒有動用遺產中存款的權利。
  2. 但遺贈稅法§30另外有規定,若是能取得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的同意,或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逾2/3的同意,就能請稽徵機關核發「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」,供繼承人向金融機構辦理遺產存款轉帳繳稅。

簡單說來,就是要取得兒女們多數同意,才能申請以「遺產中的存款」來繳納遺產稅。會有兒女不同意嗎? 實務上還真的發生過,女兒認為爸媽已經生前移轉很多財產給哥哥了,現在再拿遺產中的現金去繳稅,豈不是讓她(女兒)可分得的遺產變少?

所以我請兒女們回去後討論再來,同時也提醒他們,繼承雖然可以節省土增稅,但下一代將來出售土地時,因為土地成本變成是繼承時的公告現值,倘若遺產中還有適用房地合一的不動產,也要一併考慮將來是否有短期出售的可能性。

總之,不動產的規劃比較複雜,且因交易金額高,建議大家做決定前先找會計師討論。鴻淵會計師事務所的服務團隊有豐富的高資產客戶稅務規劃經驗,能協助您梳理家族財富,找出稅務風險點,提出合法且合適的解決方案,稅務找鴻淵,讓您財富長久遠。